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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3页)

天近中午,齐歌仍蹲在一个藏刀的摊位前细细挑选,不肯离开。

我站在他身后用脚尖踢他的臀部:“走了,带凶器不让上飞机。”

“农民!我又不随身携带。民航局有规定,限定长度的刀具允许托运!”他瞪我一眼,回头又继续挑选。

逛了大半天,我有些饿了,也有些不耐烦,脚上略微加力又踢了他一脚,他差点跪倒在摊子上。

他举起一把藏刀冲我挥了一下,沉着脸说:“你别来劲啊!”

我扭头就走,不理他。这个混蛋,一会儿温和的像人,一会儿凶狠的象野兽。

没走多远,他追上来揽住我的肩,笑嘻嘻地问:“睫少爷,您今天想吃点什么?”

“想吃一个混蛋的肉!”甩开他搭在我肩上的手臂,我气哼哼地回答。

“那要回酒店才行!”他一脸色迷迷的笑。

“你……”我气结。

“行了,不逗你了。去吃饭!”他自顾自地大步向前走,我无可奈何地苦笑了一下,加快脚步跟上他。

吃着饭馆自制的酸奶,嚼着拌在其中的一粒粒粗大的砂糖,我若有所思,觉得生活亦如这砂糖般甜蜜。

“笑一笑行不行?看你的脸,耷拉的像块破门帘!”齐歌在桌下踢我的膝盖。

我好脾气地摆出一个谄媚的笑:“这样行吗?齐少爷。”还不忘抿着嘴角,眨着眼,扇动着睫毛。

“真他妈恶心!”他笑着,拿出那把精挑细选的藏刀,举到我的面前:“今后,你要再敢和别人说悄悄话,再敢对着别人傻笑,我就用这把刀要了你的命!”

我一把夺过刀:“归我了!搁你那儿我不放心,说不定你什么时候一冲动,就犯了故意杀人罪。”

我拿着那把藏刀在手里仔细把玩。刀已经开刃,出鞘后寒光闪闪,刀柄尾端嵌着两颗绿松石,蓝绿的本色,黑色不规则的花纹,是古朴而没有过多装饰的藏族特色。

我们两个人都吃多了,徒步走到布达拉宫前的广场去看“景儿”。布达拉宫里面和金顶我们已经参观过,没有什么新鲜感了,我所说的“景儿”指的是人。

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身穿藏袍的藏民,身着汉族服装、脸上挂着“红二团”的当地汉民,还有和我们一样的内地游客,走在同一条街,站在同一个广场上,像是拼接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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