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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自然。但它在形式上的合目的性,仍然必须显得它是不受一切人为
造作的强制所束缚,因而它好象只是一自然的产物。”(《判断力批判》
第45 节)叔本华则云:“每一个具有美的和丰富的心灵的人,总是用一
种最自然的、直接的和单纯的方式来表现他自己。”(叔书,一,296)
前者重在作品的“形式上的合目的性”或者,‘无目的的合目的性”:
好比“一朵郁金香,将被视为美,因为觉察它具有一定的合目的性,而
当我们判定这合目的性时,却不能联系到任何目的”。(《判断力批判》
第17 节原注)后者则更多地着眼于诗人本身的“自然”。
王氏亦称文学为“天才游戏之事业”。(《文学小言》)“游戏”
者“自由”之谓,境界的自然性实导源于此。他认定“元曲为中国最自
然之文学”,元曲作者惟知“以意兴之所至为之,以自娱娱人”。别无
其他任何目的,如“藏之名山,传之其人”等。(《宋元戏曲史》)此
就具有心灵高度自由之诗人本身的”自然”而言。土引词中的”‘燕姬”
就正属“郁金香”式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的形式;而“腰肢误”则
意味着这种“形式”的对立物,这是由“吴娘”们的各种现实目的(如
“夸善舞”)所造成的。
何以“万古千秋五字(按,‘池塘生春草’)‘新’?王氏说过:
“人类之兴味实先人生而后自然,故纯粹之模山范水、流连光景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