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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就这么简单?我是说,不用我亲自教她们,只要每天把写好的词曲交给你就好了?”我真是很难相信这样的好事会从天而降,不偏不倚、刚刚好的砸到我头上。

“对,就这么简单。我知道你不习惯勾心斗角的生活,所以才不想你和楼里的其他姑娘有过多的接触,省得你麻烦,也免得你被她们影响了,失去了原有的独特的灵性,写不出好曲子了,到时候……”

“你的损失就大了,是吧?”我笑着接过她未说完的话,可心里却充满了震撼与感动。虽然她嘴上一直说什么只为利益之类的话,可我依旧能看出被她藏在心底深处的体贴与关心。

由于今晚是朝云姑娘最后一次表演,特别是经过秦妈妈刻意的宣传渲染,更是挑起了客人们观看的欲望。看来对于大多数男人来说,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听说虽然今晚的费用比以往的要贵百倍,但是来光顾的客人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多了,看来秦妈妈真的是能靠今晚大赚一笔。

晚上很快便到了。我并没有立刻出场,因为最好的节目往往要留到最后才有吸引力。先前的歌舞表演也是秦妈妈刻意挑选安排的,客人们看得也都很满意,只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多数人开始窃窃私语,有的甚至直接大声询问为什么朝云姑娘还不出来表演。秦妈妈和我相视一笑,看来时间差不多了。果然不出所料,我的出场,把全场的气氛掀致了□□,我穿的是一件樱桃红的丝制长裙,款式很简单,也没有什么花色,只是红的鲜艳欲滴,仿佛是刚刚成熟的樱桃般炫目诱人,以前,我从没有穿过红色的衣裙,大多时候只是清淡的颜色示人,因此,我的装扮立刻引起了客人们的注目。相对于炫目的红衣,我却只是简单的画了一个淡妆,轻扫蛾眉,淡抹胭脂,头发没有梳成复杂的发髻,而是让它自然垂下,柔顺的披在肩上。

我没有像人们预期的那样唱什么新奇的歌曲或是跳什么另类的舞蹈,而是轻盈的坐到桌边,温柔的拨动琴弦,弹起一首深埋在我心底的曲子。那是神秘园著名的乐曲——《莲花》。当婉转细腻的乐曲从我指尖缓缓流出时,我的心情是如此平静,那不是看尽繁华后的超然,也不是参透红尘的洒脱,而是怀抱希望、等待希望实现的殷切心情,以及游离在美梦成真及幻想破灭间的丝丝忧虑和淡淡的幸福。我素来喜欢莲花的玉洁冰清,优雅恬淡,即使在风雨过后,徒留一池萍碎,也依然优美、高傲。在英文中,莲花还有贪图享乐的意思,我承认,我就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在忙忙碌碌的一生中,贪图疲惫后的小憩和奔波后的清闲也不是什么罪过。热情的红色是生命的颜色,它点燃了乐曲中的希望之光;而温馨清雅的曲调调和了红色的热烈,二者是如此契合,相互呼应、熠熠生辉。

一曲终了,我起身,轻轻一福,翩然离去。而沉浸在优美、深情的乐曲中的人们,过了片刻,才记起鼓掌。

我知道,我满含感情、用灵魂来完成的演奏感动了他们,但是,我也明白,这种感动就像是喝惯了烈酒的人偶然间会想起绿茶的清淡甘醇,只是奢靡生活中的新鲜点缀,而不能代替最本质、最原始的欲望和冲动。我虽然是个充满幻想的人,可也没有天真到认为可以凭我个人的力量把眠月楼变成悉尼歌剧院。所以,我很感谢秦妈妈的安排,而至于那些客人,他们能有片刻的感动我就已经很满足了。某种程度上,我应该感谢他们对我的认可,否则,我也许早就被扫地出门、流落街头了。这首我最喜欢的曲子,算是我对他们的感谢吧。聚、散,都是随缘的。不过至少在我演奏的那几分钟内,我们分享着同一种每妙的意境。

在我起身离开的一瞬间,我瞥见了坐在角落中的子瞻。我微愣,原以为他今晚不会来了,毕竟,我和他白天才见过面,而他又有很多事情要做。

在他的眼中,有惊叹,有欣赏,更有着难以掩饰的爱慕。我的心蓦的跳起来。看来,想把他单纯的当成朋友,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接下来的生活,变得相对简单而安逸。

我住进了秦妈妈为我安排的流云居。每天除了写几首歌曲以外,所有时间都由我自己来支配,几乎和现代的自由攥稿人差不多。当然,我现在还没有完全意义上的人身自由。

除了子瞻的邀请外,我依然过着几乎三步不出闺门的生活。闲了的时候,我就拉着明月陪我聊天,天南地北的,明月很喜欢听我说童话故事,什么骑着埽帚的巫婆啦,被王子吻醒的公主啦,这些总是能引起她的兴趣。我不由得相信,有些东西,真的是能禁得起时间的考验的。

最近,一直从不见子瞻以外其他客人的我竟然为一个人破了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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