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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峰和谢虎在集市溜达,这个集市可不是每天都有,只有在带二的日子才有,比如二号、十二号、二十二号每个月也就这三天。
其他的日子,想赶集那你的走出好远,一个集市覆盖着周围十几个屯子,而且说是集市,其实就是在几个屯子中间位置选了一个空地,大家每到日子都会过来摆摊换一些日常需要的物品,也没有管理者和收费的情况。
刚开始就是几个屯子自发组织,大家相互换取一些家里缺的东西,后来被县城里的商人发现了,慢慢的就来了好多县城里做买卖的商人,参与了进来,在屯子里收一些山货啥的,在去县城里一倒手,赚个辛苦钱。
而且每次来也不需要带多少钱,只需要带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和一些粮食就能换来好多山里珍稀的东西。
有好多比较贵重的山货还会被卖到大的城市里,那可不知翻了多少倍了!
虽然来这赶集也会遇到一些村痞子,胡子啥的,但是概率不高,怎么着也是能看到利润的,大家也愿意冒险。
凌峰看着集市里有好多拿着山货换食物的,也来了兴趣,肉打多了也吃不了,还不如换一些玉米面,高粱啥的,无论到什么时候,主食不能缺。
带着谢虎这里看看,那里看看,人家一看是俩个小崽子,而且手里空空的,也没人搭理他俩。
凌峰他俩也不在乎,反正过来看热闹的也不止他俩,有的是空手来的。
路过一个摊位的时候,吸引了凌峰的目光,摊子上都是一些动物皮毛,最显眼的是一整张黑瞎子皮,可是把凌峰眼馋够呛。
这时一个光头冲着凌峰走了过来,打招呼道:“小伙子看着像打猎的啊!多大了?”
凌峰看着光头脑袋上五道深深的疤痕,应该是被猛兽爪子挠的,不用问肯定是个出色的猎人,赶紧回道:“大哥是怎么看出来的?我这刚上山没几天!”
光头男子“哈哈”大笑道:“这么跟你说,只要从我眼前一走,我就能看出你是不是打猎的,因为打猎的人,眼神里都有着一种狠劲。”
凌峰举起了大拇指,夸赞道:“大哥厉害!”
男人用欣赏的眼光看着凌峰,慢慢说道:“你还没说你多大了,哪个屯子的?”
凌峰赶紧回答道:“我今年十六了,靠山屯,我叫凌峰。”
男子绕着凌峰转了一圈:“凌老大的儿子吧?”
凌峰微笑着点点头。
男子拍了拍凌峰的肩膀,叹气道:“唉!听说你爹让大猫给掏断了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