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春桃笑道:“说是有东西要给您呢。”
她“噢”了声,赶紧起身更衣,这才走了出去。
顾晏辞坐在外头的交椅上,颇慵懒地微微后仰,怀里是一团雪,他手中握着那把团扇,漫不经心地逗弄着。
许知意定睛一看,他怀里的那团雪居然是她的雪团。
成亲前她便想好不带着雪团了。无论如何,带一只兔子嫁过去做皇子妃总是不大好的。所以即便她再不舍,也只能将雪团托付给了许夫人,谁知今日倒是重新见面了。
她更诧异的是,雪团居然在顾晏辞怀里,他还有兴致逗弄他。
她不是不知道她这位郎君有多矜贵,不喜任何牲畜,更别说雪团了。上次在尚书府被雪团蹭了蹭,便立刻要人将它抱走。现在倒好,他自己主动去抱雪团了。
真真是匪夷所思。
她格外震惊地看着这其乐融融的一大一小。
其实雪团很矜持,不大喜欢旁人抱它太久,更喜欢在地上奔走。而现下它却格外安静地在他怀中,连耳朵都不动一下。
她更震惊了。
顾晏辞抬眼看她,“它叫什么?在尚书府听你提过一次,如今却忘了。”
“它叫雪团。”
“倒是贴切。”
“殿下,雪团是怎么过来的?”
他淡道:“前几日我忽然想起,你有只兔子,却没带进东宫。我见你似乎格外钟意它,昨日早朝散后我便问了许尚书,让他今日一早先将它送进来。”
许知意点头,从他怀中接过雪团,谁知雪团却一扭头,从她怀中挣脱,跳到了地上。
本书名称:意外投喂魔王之后本书作者:云水迷踪本书简介:群玉在不周山下认识了一个年轻剑客,因他性格温柔,做饭特别好吃,群玉缠了他一路。剑客是个独行侠,无宗无派,以除魔卫道为己任,唯一的爱好是做饭,唯一的弱点是对夸他做饭好吃的人束手无策。群玉跟着剑客来到恶灵山,搭锅烧汤时,正巧碰上修炼千年的大魔头横空出世,魔头:“我乃恶灵宗...
云鸾是沈之珩圈养在掌中的金丝雀。他对她百般宠溺,万般疼爱,就是不给她自由。她也曾软软哀求,唤他哥哥,求他看在往日情分上放过自己。他掐着她的下巴,表情玩味,“你我身上流着不相干的血,谁是你哥哥?”她明明记得,他们最开始不是这样的。她那儒雅斯文光风霁月的兄长也不是如今这般心机深沉手段狠辣,到底是哪一步走错了?恍惚记起大......
貌美小夫郎重生后被穿越来的大明星相公狠狠宠爱。 种田、哥儿、生子 沈云棠是个貌美哥儿,却跟村里的懒汉一同掉进了河里,衣服破了被懒汉看了身子去,只能嫁给懒汉做夫郎。 村里人都说他这辈子算完了,那懒汉连床都懒得下,把家里的田、屋卖的差不多了,沈云棠嫁过去只有苦日子了。 大家都猜沈云棠肯定偷着哭呢,可他却开开心心的嫁了过去。 上一世,沈云棠做了县令夫人,可却在生孩子那天被夫君一家害死,他死后看见夫君娶了知府不能生育的女儿,他只不过是一个生孩子的工具。 重生一次,他被同样重生的表弟故意害嫁给了村里的懒汉,表弟嫁给了他上一世的夫君。 上辈子,懒汉娶了表弟,三年后就死了,沈云棠觉得做个寡妇也总比被人算计死要强许多。 嫁进懒汉家之后,懒汉不仅抢着洗衣做饭,还抢着种田,不到三年,把家里的茅草屋变成了青砖瓦房,还养了好多家禽。 听说考上秀才就不用服徭役,懒汉竟然挑灯夜战,也考上了。 沈云棠上辈子的夫君也才勉强做了个小县令,这辈子嫁了个懒汉,当了知府夫人,表弟和前夫每次见到他和夫君都要行礼赔笑。。 村里人嫉妒要死,认为他这个懒汉婆娘就该一辈子被人欺负看不起,凭什么做了官夫人?!还说当年懒汉娶他只是迫不得已,懒汉大富大贵之后哪里还能看上他这个乡下哥儿,用不了几年就把他抛弃了。 可一直等到懒汉做到丞相的位置上,他依旧与沈云棠恩爱如初,连个妾室都没有纳。 …… 程烨然接了个真人秀,拿了剧本后第二天就穿越了,他以为自己还在按照剧本拍古风种田类真人秀,而沈云棠那么漂亮,定是哪个男团的爱豆。 程烨然是带着手机穿越的,他的手机还能网购,这才让他没有察觉自己已经穿越了。...
帝都,四大家族。 韩家家主,已有三十,至今单身。 听闻,冷心冷血,有雷霆手段,冷面阎王之称。这样的一个强大的男人,整个帝都的人都觉得此生都不会有婚约。 一次,这个男人给了一只可怜兮兮的小松鼠一点剩饭。 然后,男人每天都会收到几颗松子…… 后来,这个令整个帝都闻风丧胆的男人结婚了,对象居然是个男人! 悄悄给你说哦,嘘,他对象是个妖精……...
我有一鼎,可逆转乾坤,诛天灭地,弑神斩仙、镇压世间万物!天若阻我,我便破开这天!地若挡我,我便踏碎这地!我宋平安,一人一鼎一兽亦可无敌于世间!......
虐妻一时爽,追妻火葬场。迟来的深情如草芥。小小一枚将军印,大西北数十万兵,云家几代人的宿命,该如何解脱。文章分四卷,每一卷都讲述了一段荡气回肠故事,历久铭心的思念,痛心蚀骨的爱恋,当真是身经百劫,浴火炼金身。云天音化名雁归楼,她杀人如麻,狠戾毒辣,人称弑血魔童。只有身边的人知道,她是世上最温柔的人,也是顶天立地的人......